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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来源:成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历史沿革

早期发展

 

华侨联合会

1912年2月,清帝退位,云集上海的一批早年加入同盟会的南洋归国华侨为了支持新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加强华侨与祖国的联系,并吸引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即开始酝酿组织归侨团体。由吴世菜、庄啸国、王少文、白频洲、徐瑞霖等人发起组织,新加坡归侨吴荫培、谢碧田也从南京前往上海参与筹备。3月,中国最早的华侨社团组织南洋华侨联合会”(后定名为“华侨联合会”),在上海张园(今北京西路静安寺一带)举行成立大会。大会制定并通过了章程。

华侨协会

1926年1月,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与会海外代表彭泽民等32人于开会前先期回国,联合组织了一个海外代表办事处;又于大会上提出组织统一机关,以谋联合,而期互助,获大会一致通过,决定“由本党赞助组织华侨协会”。24日,海外代表团乃开会讨论筹备事宜,决议组织华侨协会筹备处,选举彭泽民(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部长)等7人为筹备员,全体海外代表则负责返回各地筹备组织支分会。

华侨协会总会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南洋各地相继被日军占领,华侨辗转回国,很多汇集于陪都重庆,境遇相当艰苦。1942年5月10日由昊铁城、马俊超及其他一些热心华侨人士发起,在重庆成立了南洋华侨协会,主要开展联系华侨、服务华侨的工作,重心则放在缓解归侨困难及筹划战后侨民事业的恢复上。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南洋华侨协会亦随迁南京,海内外会员增加。

1947年秋,南洋华侨协会召开大会,更名为华侨协会总会,组织更加扩大。华侨联合会、华侨协会和华侨协会总会,是国民党体系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归侨组织。

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

抗日战争时期,延安的华侨在中国共产党的关怀下成立了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后易名为中国延安华侨联合会),以此作为经常联系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团体,这是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华侨革命群众组织。抗战中,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组织延安的华侨进行抗日救国的斗争,并通过在延安的华侨联系海侨胞共同抗日。为了便于开展对海外侨胞的统战工作,加强对归侨干部战士和群众的领导,1938年秋,中央有关部门即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鲁迅艺术学院、陕北公学等学校挑选二十多名华侨共产党员和青年学生组成海外工作团,由朱德亲自担任工作团主任,成仿吾负责具体工作。在党中央机关中,成立了中央华侨工作委员会,中央书记处成立中共中央党务研究室海外研究组,均由朱德负责。

1941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海外工作委员会(简称“海委”),仍由朱德任主任,叶剑英及延安归侨多人任委员。这是党在抗战时期领导侨务工作的最高机构

1940年9月5日,由华侨留延办事处发起,延安华侨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杨家岭大礼堂召开,洛甫(张闻天)、吴玉章、王明等中央领导同志与来自新加坡、英国、法国、美国、印尼等国的归国华侨170余人出席大会。会上,正式宣告成立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简称延安侨联),提出了“侨联的中心任务”是“一、努力学习准备将来工作;二、研究侨胞所在地及各地侨胞的状况;三、研究华侨工作的政策和策略;四、加强对外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1948年,延安侨联转移到晋察冀解放区的河北平山县下半年,延安侨联为选举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召开会议,会上决定改“延安华侨联合会”为“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至此,延安侨联胜利地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延安侨联自1940年9月正式成立,到1948年下半年改称为“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活动达8年之久。

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延安侨联转移到河北平山县后,1948年下半年,经谢生、罗道让和吴田夫商议确定:“中国延安华侨联合会”改名为“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解放区侨联),主任仍为谢生。解放区侨联并无单独的办公场所,会址就设在西柏坡李家庄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后改为中共中央统战部)三室华侨组的办公室内,干部则由该华侨组干部吴田夫同志兼任。

正式成立

 

成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历了八年抗战和多年内战洗礼的国家百事待举、百废待兴。由于连年的战争,国民经济处于全面崩溃的边缘,工农业生产极度萎缩,物资奇缺,人民生活极端困苦。为了振兴经济,中共中央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理调整工商业,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等一系列经济措施,使新中国很快从困境中恢复过来。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知识分子的重要性日益突显。195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周恩来总理做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此后国务院教育文化委员会、高等教育部和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成立专门动员海外知识分子回国的办事机构着手进行工作。

筹备过程

1956年6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简称“中侨委”)第四次(扩大)会议的全体人员举行了座谈会,会上一致通过决议,成立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全国侨联)筹备委员会。6月24日,筹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对全国侨联的基本任务、全国侨联章程、成立大会日期、各地代表人数、会址和编制等问题广泛地交换了意见。并成立了两个小组,负责起草章程和工作计划。7月11日,筹委会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会上通过了全国侨联的章程草案、工作计划、宣传提纲等文件。会议还要求将章程草案于本月发往各地侨联征求意见,限于8月底把修改意见提交筹委会常务委员会。9月15日,章程起草小组研究各方面修改意见,并进行修改。9月底,筹委会常务委员会做第二次审议,并在成立大会开幕前提交筹委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然后确定为提交成立大会的章程草案。

正式成立

1956年10月5日上午9时,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大会在中国首都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全体代表首先通过了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大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方方副主任委员作《关于全国侨联工作方针任务决议草案的报告》,大会全体一致通过全国侨联工作方针任务的决议。大会选举了全国侨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1978年12月17至28日,第二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于在北京举行。这是侨联停止活动十二年之后,各界归侨代表的第一次全国性聚会,根据新时期的总任务,提出全国侨联和各级侨联今后的工作中心是: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规定的路线,动员归侨、侨眷同全国人民—道,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1984年4月11至16日,第三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于在北京举行。大会修改并通过于全国侨联新章程,会议总结了五年来侨务战线拨乱反正、落实侨务政策的成绩和经验,要求各级侨联继承和发扬华侨爱国传统,更好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更广泛地团结全体归侨;侨眷和华侨为实现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做出积极贡献。

1989年12月18至22日,第四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研究了侨联的工作,修改章程,选举新的领导机构。

1994年6月14至18日,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了侨联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对“侨界十杰”和899名先进个人和96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并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

1999年7月12至15日,第六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了侨联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并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

2004年7月20至23日,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了侨联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对侨界“十杰”和890名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20名中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80个中国侨联先进集体、80名中国侨联先进工作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

2009年07月14至17日,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修正案)》。

2013年12月2至6日,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侨联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中国侨联行使。8月29日至9月1日,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侨联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关于聘请中国侨联第十届委员会顾问、海外委员、荣誉委员的决议。

(来源: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